**正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二、本届**正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2名,其中:主席1名,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名,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各工会小组预选产生正式侯选人的基础上,大会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本次大会选票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 名、唱票人1名,已提名作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